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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党动手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做好国企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

1998-05-15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新华社北京5月14日电(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刘振英人民日报记者王彦田新华社记者张锦胜)中共中央、国务院召开的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会议今天在北京开幕。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江泽民指出,全党动手,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共同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引导、保护和发挥好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社会政治局面,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李鹏、朱(钅容)基、胡锦涛、尉健行、李岚清出席了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钅容)基主持会议。

江泽民说,我们的国有企业改革已进入了攻坚阶段。中央提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通过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管理,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力争到本世纪末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确保国有企业这一改革和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必须努力解决企业富余人员过多的问题。造成许多国有企业陷入困境、富余人员过多的状况,因素是多方面的。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原因;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主观认识和工作方面的原因。比如,多年来由于搞了许多盲目建设、重复建设,造成不少国有企业招了很多职工,而产品却没有市场,企业经营难以为继;有些国有企业由于用人不当,管理不善,结果把企业搞垮了,造成停工停产,职工不得不下岗待业;有些国有企业由于经营机制转变慢,不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一直处于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状态;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企业的产品、技术和组织结构需要调整,一些职工必然要调整和转移就业岗位。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相当时期我们在就业制度、就业模式上,对劳动力统统实行由国家主要是国有企业包下来的办法,实践已证明这种办法是行不通的。所以必须进行改革,必须实行减员增效、下岗分流,使国有企业尽快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江泽民指出,要充分认识到,搞好国有企业的减员增效、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任务是非常艰巨的。这项工作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重大的政治问题;不仅是现实的紧迫问题,也是长远的战略问题。各级党委和政府,一定要把它作为一个头等大事抓紧抓好。

江泽民说,国有企业的广大职工,几十年来为国家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国有企业的发展壮大,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时刻关心他们,切实维护他们的利益。实行减员增效、下岗分流,减轻国有企业的负担,帮助下岗职工搞好再就业,从根本上说都是为了把经济更快地搞上去,为最终实现包括职工群众在内的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创造更有利的条件。要向国有企业职工特别是下岗职工说清楚,使他们认识到个人牺牲一些眼前利益,是为了企业和国家发展的全局,也是为了自己将来生活得更好。总之,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事关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坚持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大局。全党同志和各级干部必须从这样的高度来认识这个问题,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满腔热忱和极端负责地切实做好这项工作。

江泽民指出,搞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程,关键是要坚定信心、组织有力、措施得当。我们继续深化各项改革,不仅有比较雄厚的物质条件,而且有坚实的群众思想基础。我们对国有企业进行减员增效等深化改革的工作,是前进中的问题,同西方国家经济危机时期发生的大量失业现象是根本不同的,也不同于我国六十年代初经济困难时期出现的就业需求严重不足的情况。在减员增效、下岗分流的过程中尽管会遇到许多困难,但是我们完全有条件有能力克服这些暂时的困难。

江泽民说,加强组织协调,加强统筹兼顾,加强对群众的组织工作,历来是我们党开展工作、克服困难、取得胜利的一个重要的基本经验。因此,江泽民强调,一是对国有企业职工的下岗分流和再就业要把握好宏观调控力度。要坚持减员增效同促进再就业相结合、职工下岗分流同社会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计划,有步骤地分期分批地加以安排和实施。二是对国有企业职工的下岗分流和再就业要确定一些基本的程序和制度。企业安排职工下岗,必须同时提出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意见,不能放任自流。三是要把国有企业的下岗职工组织起来。任何一个企业都不能把下岗职工向政府和社会一推了之。凡是有下岗职工的国有企业,都要建立再就业服务中心,负责把下岗职工组织起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抓紧进行培训,提供就业指导,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同时,要建立自上而下的再就业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政府、企业、行业、社区的各自作用,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为下岗职工再就业服务。

江泽民指出,对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费一定要有保证。这方面的资金,由政府、企业、社会共同承担,基本生活费要按时发放到每个下岗职工手里,不能拖延,不能挪用,不能克扣,否则要追究责任。对于国有企业离退休的老职工,也必须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这些老职工为国有企业的发展和国家经济建设贡献了一生的力量,是国有企业建设的功臣,也是我们共和国建设的功臣,应该受到全社会的尊敬,一定要使他们老有所养。要进一步研究,采取专门办法,切实保障他们能按时领到离退休金和享受应该享受的各项待遇。

江泽民说,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工作,维护他们的切身利益,最重要的是要帮助他们实现再就业。国有企业要积极挖掘内部潜力,发展多种经营,多渠道转岗分流富余人员。对企业职工转岗就业,下岗职工自谋职业或自愿组织起来就业的,国家要在财政、税收、金融、工商管理等方面制定优惠政策,加以支持。要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职工培训,同时要引导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切实转变择业观念,努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新形势。鼓励他们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鼓励三资、私营企业和个体经济吸收下岗职工就业。第三产业吸收就业人员多。我们在这方面的潜力也大得很。总之,要打开思路,广辟门路,努力建立全方位、多渠道、多领域的再就业体系。

江泽民指出,立足当前,考虑长远,还应进一步研究采取一些重大措施,以利不断地扩大生产门路和就业门路。第一,要进一步研究如何更充分地发挥中小企业在吸纳就业方面的重要作用。中小企业,只要能对当地就业发挥重要作用,即使在经济效益方面是微利的,也应加以支持和保护。第二,要进一步研究如何更好地加快开拓农村市场。要组织一批国有企业,加紧生产那些农民群众所需要而又买得起的适销对路的产品。城市下岗职工和暂时停工停产或开工不足的企业,还可以到农村搞技术服务、生产服务、销售服务和人员培训服务等等。第三,要进一步研究如何加快中西部特别是西部地区的开发步伐。可以组织一些暂时停产半停产的企业和一些下岗职工,有领导有组织地投入西部地区的开发。第四,要进一步研究如何加快实施“走出去”的发展战略。广大发展中国家市场很大,要组织一批有条件的国有企业出去投资办厂,要努力通过到国外搞工程承包、资源开发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式,带动国内相关企业的发展。

江泽民说,为了搞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加强领导。各地各部门的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这项工作。中央多次强调,领导干部一定要讲政治。衡量一个领导干部是不是讲政治,一个重要标准就是看他是不是时刻把人民群众放在心头,是不是诚心诚意地为人民谋利益。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深入国有企业特别是困难企业,深入下岗职工家庭,及时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体察他们的疾苦,努力为下岗职工排忧解难。面对出现的困难和矛盾,不能回避,不能做粉饰文章,不能搞不切实际的花架子,不能采取熟视无睹的官僚主义态度。中央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一定要不折不扣地坚决落实。基层党组织是团结群众、组织群众、带领群众战胜各种困难的战斗堡垒,一定要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切切实实地落实到每一个下岗职工身上。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热情帮助身边的下岗职工,帮助他们克服困难。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也要努力做好自己负责联系的那部分群众的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动员和组织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为帮助下岗职工多作贡献。要大力加强和切实做好下岗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了解下岗职工的思想、心理和要求,倾听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他们提出的一些一时不能满足的合理要求和存在问题,要善于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使下岗职工充分了解党的方针政策,取得他们的支持,使他们真心诚意与党和政府一起克服困难。

江泽民说,就业问题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为解决好就业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二十年来,我国一共新创非农产业就业岗位2.5亿多个。这是一个很了不起的成就。总结过去我们发展经济和解决就业问题正反两方面的经验,从中可以得到这样一些重要启示: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要实现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实现企业的生产经营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劳动力就业机制;长期以来,一些地方和企业,热衷于盲目铺摊布点,搞重复建设、重复生产,造成产品没有市场,把大量的国家财产白白浪费掉了,盲目建设和重复建设再也不能搞了;企业领导人员的素质高不高,对企业的发展,对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十分重大,国有企业的领导干部,一定要对国家负责、对企业负责、对职工负责;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国有企业要生存要发展,必须加快企业的技术改造和科技进步,这就对企业职工的科学文化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盲目转移到城市,会加剧城镇就业的紧张局面,要十分注意处理好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流动的问题。

江泽民最后强调指出,我们要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伟大事业,必须不断研究新问题,不断总结新经验,不断深化对事物发展规律的认识,以利于把我们的各项工作搞得更好。

出席会议的还有丁关根、李长春、吴邦国、吴官正、迟浩田、罗干、贾庆林、钱其琛、黄菊、温家宝、曾庆红、吴仪、司马义·艾买提、王忠禹等领导同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各人民团体,解放军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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